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五象新区规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玉林市兴业县“5•19”高处坠落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编号:20200846,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程监督机构落实《通知》要求,督促玉林市兴业县“5•19”高处坠落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各工程所在地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强复工检查,相关材料及时上报自治区质安总站。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玉林市兴业县“5•19”高处坠落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编号:20200846)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